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2020年是政府「打炒房」的一年,所有預售屋風聲鶴唳,實施2次全國性聯合稽查,六都共破千個預售屋案場,109年度共查核214件,各縣市皆有不合格項目,結果通通限期改善,也就是全部「0裁罰」。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指出,這就是業者罰不怕的原因,反正抓到改善一下就好,實際上也不會開罰。
▲中央「打炒房」啟動後,各縣市紛紛大規模稽查,但結果通通0裁罰。(圖/內政部提供)
新北市地政局11月公布稽查結果為例,查核20案、每案15項,總查核項目共300項,結果高達90項目不合格,包括「契約沒有載明建物開工、完工及取得使用執照的時間」、「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瓦斯內外管線費用負擔及交屋保留款」、「將總價5%的交屋保留款降低」等,處理方式是全部「限期改善、0裁罰」。
除了近乎「預售屋違規近乎0裁罰」,「包租代管」也出現雷同現象,台北市日前公布109年1至10月間,查驗8家租賃住宅包租業者使用的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結果僅有1家合格,命限期改善後,複檢已全部改善完成,同樣是「限期改善、0裁罰」。
陳傑鳴表示,受限地方人力有限,地政基層人員僅能偶爾稽查,稽查比例過低,以預售屋個案而言,六都平均皆抽查比例僅一成;再者,抽查結果並未告知消費者,導致不肖業者常有恃無恐,先違規,等有查到再說。
雖然目前幾乎屬於「0裁罰」狀態,但即使真正開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且得採連續開罰,陳傑鳴認為,這樣的罰緩金額,對於動輒破億的建案數量,其實不痛不癢,喝止力道恐相當有限。
關於不公布業者姓名部分,據了解,市府經常受各方民代壓力,不敢也不便公布其業者姓名;而關於六都抓到違規皆從輕處置,造成「0裁罰」現象,日前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向《三立新聞網》表示,中央已注意到此現象,已研擬修法改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