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美女主播簡立喆先前因在臉書粉絲專頁,針對電影《波希米亞狂想曲》評論配樂「好洗腦」,遭顏姓女歌迷嗆「腦殘」,又被提告妨害名譽,求償50萬元。刑事部分,檢方不起訴,民事部分一審顏女敗訴,上訴二審改求償20萬元。高等法院30日宣判,駁回上訴,簡立喆免賠確定。
▲女歌迷不滿簡立喆告她,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20萬元。(資料照/翻攝自簡立喆臉書)
根據判決,簡立喆於2018年11月23日,在其「簡立喆主播」臉書粉絲專頁及「星光好選喆&電癮好選喆【贈獎專區】」粉絲專頁,針對電影《波西米亞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中,英國皇后樂團(Queen)的配樂,評論「好洗腦」,遭顏姓女歌迷留言回嗆「腦殘」等語,引爆粉專小編和網友、顏女的三方筆戰。
簡立喆之後將顏女的言論截圖,並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更引發顏女不滿。認為簡立喆指控她以「白癡」、「垃圾」等言語侮辱,又以「涉及誹謗、公然侮辱及偽造文書」、「仗勢霸凌、囂張跋扈」等語公開發表不實言論,已經損及到她的名譽權,因此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賠償精神撫慰金。
一審顏女求償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顏女敗訴,簡立喆免賠。顏女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並改求償20萬元。
高院法官則認為,小編貼文陳述簡立喆曾遭顏女以「白癡」、「垃圾」等字眼辱罵等內容,客觀上難認有貶損顏女的名譽。
而簡立喆另又因見顏女貼文,認為顏女將留言增減、變更,是散播不實言論且態度不佳,因此在粉專貼文寫道「變造合成留言這麼搞剛」等語,加上轉貼小編文章,足認簡立喆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並無虛構事實。
小編貼文是針對顏女在粉專和Youtube頻道上的留言,及與網友間的紛爭始末加以澄清說明,應屬維護自身權益,針對具體事實自辯或評論,並非憑空虛構捏造,主觀上難認有不法侵害顏女名譽權的惡意。因此認為顏女求償20萬元為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