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的方案將在本月7日到期,據了解,為達到鼓勵民眾汰換老舊汽機車的政策目的,行政院會7日將通過修改「貨物稅條例」,將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將再延長5年。
▲行政院會7日將通過修改「貨物稅條例」,將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將再延長5年。(資料照)
行政院7日將召開院會,由政務委員龔明鑫審查通過修改「貨物稅條例」,同意財政部所提修法建設,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將再延長5年,這項修法將呈報行政院院會於7日正式拍板定案後公布。
據了解,為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機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加速淘汰10年以上中古汽車,將報廢或出口之中古汽車出廠年限由6年以上調整為10年以上,並將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之中古汽、機車及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延長5年,至115年1月7日止。
另外,機車屬一般民眾主要代步工具,為加強鼓勵機車汰舊換新,自110年1月8日起刪除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應「登記滿一年」之限制,並放寬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之車籍登記與新購機車之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
為鼓勵民眾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政院105年1月8日推動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針對汽車車齡6年以上、機車車齡4年以上,在換購新車的前後半年內報廢或出口原本的舊車,可享有汽車5萬元、機車4000元的貨物稅減徵,為期5年,到本月7日屆滿。根據統計,汽機車舊換新減稅措施自2016年推行以來,已有超過240萬汽機車車主受惠,同時帶動新車銷售增加,整體稅收不減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