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60歲陳姓人夫結婚30年,3年前迷上網路交友,認識56歲王姓人妻,兩人開始「黃昏之戀」,互以「愛人」、「老來伴」相稱,老公網路暈船讓正宮沒辦法接受,小三更是反過頭來騷擾陳男的太太,正宮向法院提告,要求2人連帶賠償60萬元。
▲新竹一名60歲人夫網路交友認識王姓人妻,兩人發展「黃昏之戀」,法院判2人連帶賠償35萬元。(示意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姓人夫1991年結婚,三年前開始沉迷網路交友,認識王姓人妻後,對太太的態度丕變,把愛給了小三,2人常以「愛人」、「心愛的」、「老來伴」等親密用語相稱,並常趁王女的老公外出時在王家私會,或由王女以買菜為藉口外出,伺機約會,常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舉動。王女還會要求陳男與妻子分房睡,不要拿生活費回家,甚至要陳男養她、買貴重飾品送她。
法官勘驗2人對話內容「妳昨晚沒睡好,差一個人陪妳睡,我去好了;要不要我餵妳吃;我餵妳,妳就要吃很多」、「只要我們心連心在一起,相信可以到永遠的」、「下次妳要親我了」、「妳的影子,常在我心裡,永不忘懷的」、「我現在只想跟妳做個永遠的老來伴,好好的來照顧」、「今天跟妳抱在一起,覺得好溫暖」、「我們是老來伴,只抱一下而已」認為陳男確實踰矩,足見陳男視配偶地位於無物,侵害妻子配偶權甚鉅,判2人需連帶賠償陳妻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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