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淵、江濬禓、林海全/苗栗-台中報導
死者無法辯駁,但是證據會說話。台中一名陳姓男子,上(7)月在國道三號撞上前方的貨車,重傷不治。貨車駕駛原本卸責指出他開的很慢,卻無故被追撞。死者家屬一開始也誤以為是死者自己開太快,不過警方追查,調閱ETC監視器戳破謊言,確認是貨車中途拋錨停在路中,大燈、尾燈都不亮,男子才會撞上,還給死者公道。
小轎車撞上小貨車,車頭全毀、安全氣囊爆開,上面還沾了血跡。上月12日凌晨,35歲的陳姓駕駛開車行經國道三號苗栗北上竹南路段,撞上前方小貨車,傷重不治,原因是小貨車停在國道路中靜止不動。國道二隊交通組長梅賢齊說:「陸陸續續有接到其他用路人的報案,報案內容指稱有一台小貨車停在中線車道。」
▲死者的轎車撞得稀巴爛,車頭全毀、安全氣囊爆開,上面還沾有血跡。
還原事故前行車紀錄器,陳姓男子以近百公里速度行駛國道上,看到前方貨車,沒煞車就直接撞上。當時貨車靜止,大燈、尾燈都不亮,後方也沒有擺警示牌,駕駛根本來不及反應。
梅賢齊表示:「從(ETC)門架的位置到事故發生的距離大概100多公尺,一分鐘走100多公尺換算下來的速度是非常慢的,並不是像小貨車駕駛說的時速有60(公里)。」貨車黃姓駕駛原本宣稱他以時速60公里行駛,警方認為他扯謊,調ETC行車畫面,貨車經過後隔了101秒轎車經過,換算下來,貨車時速3.6公里,和駕駛說法明顯不符。
死者家屬:「他說謊嘛,在圓謊。他說出殯那天要去給他捻香,也沒有。」家屬痛批貨車司機推卸責任,原以為死無對證,但ETC影像時間差加上目擊者戳破謊言,終於還給死者一個清白。(整理:實習編輯曾稚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