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校園不倫戀!一名40歲未婚教官,2017年時與相差24歲的女學生進出摩鐵2、30次,讓原本開朗的女學生變得鬱鬱寡歡,不時在課堂上哭泣,直到其他師長察覺異狀,整起案件才曝光。事發後,教官除了被調離現職,也被記2大過,勒令退伍;但教官不服提出訴願、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退伍事件,日前裁定先停止訴訟程序,等到處分確定後再審理本件訴訟。可抗告。
▲教官帶女學生摩鐵趴趴30次,被發現後,教官被勒令退伍。(示意圖/與案情無關)
2017年時,台北一名16歲的高中女學生,上課時突然哭泣,原本開朗的個性也變得寡歡,師長覺得怪異,深入了解之後,才發現女學生因為與同校教官交往,常在周末補習後的時間約會,兩人至少上摩鐵發生20~30次性關係,第一次發生時,女學生還有點遲疑,覺得這樣做是不對的,最後內心承受不住壓力,整件事才爆發,家長也報警,並對教官提告。
教官當時強調,自己與女學生「男女朋友」,教官還在臉書上向女學生喊話「妳很需要我吧」、「妳一定希望我贏得這一仗」等語,事後被調職處分。教育部召開3次人評會,都認為教官違反教師專業倫理,還引發廣大社會輿論抨擊,嚴重打擊教官士氣、斲傷全國教官榮譽,不適合再回校園服務,不適服現役,移請國防部處分。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也核定教官退伍。
但教官不服人評會審議結果,提出訴願,另退伍處分,讓他沒辦法越嶺退休俸,導致他頓失經濟來源,希望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停止執行退伍處分,但訴願遭到駁回,可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退伍事件,日前裁定先停止訴訟程序,等到處分確定後再審理本件訴訟。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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