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艋舺角頭陳竑諺因林姓友人與趙姓男子不睦,3年前持槍前往青山宮廟會遶境尋仇,本想利用炮聲大作時開槍,結果竟造成無辜路人一死一傷。警方持拘票要將他逮捕時,陳又假裝身體不舒服伺機脫逃,逃亡7天才被逮。台北地院日前依傷害致死、槍砲等罪將陳判刑10年。
▲監視器畫面看出陳竑諺在逃跑過程中跌倒。(圖/資料照)
2018年11月30日,陳竑諺得知仇家趙姓男子將參加一年一度的艋舺青山宮遶境活動,當天1點左右帶著槍前往廟會與趙男等人談判。凌晨2點左右,雙方談判破局爆發衝突,陳竑諺朝前方地面開槍示威,沒想到流彈波及在旁觀看廟會的楊姓路人,楊膝蓋重槍後,當場血流如注。
陳竑諺見事情鬧大轉身就跑,同在觀看廟會的魏姓民眾等數人見義勇為,追趕在後想要將陳男抓住。一行人一路跑到萬華區廣州街265巷內,魏姓男子與陳竑諺展開拉扯。陳的頭部遭毆打,衝突中持槍朝魏姓男子右前大腿開槍,魏男重傷倒地後,因失血過多併發併發肺炎、消化道出血及腹腔內出血,20天後因低血容及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魏姓民眾遭槍殺死亡。(圖/資料照)
陳竑諺被捕後,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禁見,但法官以逾檢警共用24小時偵辦時限、逮捕不合法為由駁回聲請。檢察官因此再度核發拘票,指揮萬華分局員警重新拘提以補正程序,但陳在醫院內以要換藥、打電話給律師家屬為由,偷偷聯繫朋友前來接應,逃亡7天之後才再度落網。
台北地方法院審酌,陳竑諺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槍枝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併科罰金5萬元、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8年、脫逃罪處有期徒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另外,莊姓警員因陳男脫逃被依過失致脫逃罪送辦,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他一時疏忽,沒有縱放故意,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繳交國庫1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