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整理報導
淡水一名建商富二代在感情路上無往不利,卻在追求一名女大學生時遇上挫折,在多次遭到對方拒絕後,竟由愛轉恨,抓狂似地連砍對方176刀,一夕之間成了殺人犯,讓死者家屬飽受一輩子的內心煎熬,自己直到現在也仍在獄中,等候死刑的執行。
▲王鴻偉只因追求不成,竟痛下殺手,狠砍176刀殺害正值青春年華的張雅玲。(圖/資料照)
這起駭人事故就發生在西元2000年的台北縣淡水鎮,當年年僅25歲的建商富二代王鴻偉,家境十分優渥,父親更買了一部白色賓士車供他代步,在追求女生上,王鴻偉更是無往不利,未曾遇過挫折,直到同年8月間,偶然結識了年僅20歲的女大生張雅玲,多次向對方示愛遭拒後,自此由愛生恨,埋下「得不到妳,就毀了妳」的種子。
▲王鴻偉持刀砍殺張雅玲176刀,就連刀鋒都出現缺角。(圖/資料照)
同年9月26日上午6時許,王鴻偉駕駛白色賓士車,來到張女位於淡海路的住處,一見到張女出門上班,便在車上叫喚對方,表示願意載她上班,但見張女不予理會也不答腔下,於是駕車衝撞張女,並將昏迷的她塞進後車廂中。
▲王鴻偉的轎車事後傳出靈異現象,後車箱會自動開關。(圖/資料照)
王鴻偉將張女載往商工路一處草叢時,打開後車箱,發現張女仍一息尚存,竟掏出西瓜刀,朝她臉部、頸部、肩膀及其他身體部位猛力砍殺共計176刀後,將張女棄屍於現場,並駕車前往水源橋下,清洗沾有血漬的球鞋,接著將兇刀、手套棄置附近圍牆,再將車輛丟棄於台北市士林地區,最後自行返回淡水,前往警局報案車輛失竊。
▲當時參與偵辦案件的巡佐陳明信回憶事發經過。(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當時參與偵辦此案的巡佐陳明信回憶,當天接獲民眾報案,抵達車禍現場時,民眾向他表示有人駕駛白色賓士車撞倒一名女子後,還把她丟進後車廂中;後來在當天上午接獲除草工人報案時,這才發現張女身中上百刀,頸部幾乎被砍斷,僅剩一層皮相連,死狀十分悽慘倒臥草叢中。
▲王鴻偉遭判處死刑多年,至今仍未伏法。(圖/資料照)
陳明信說,當時民眾有記下該部白色賓士車車牌,加上張女家屬十分確定,平時這部白色賓士車都是由王鴻偉在開,因此認為王鴻偉涉有重嫌,通知他到案時,他起初還否認犯行,聲稱他的車被朋友借走,當時自己人在淡江大學運動,但在警方進行血跡反應測試,在王鴻偉的手上驗出有血跡反應,他才百口莫辯,坦承犯行,並帶著警方取刀。
▲王鴻偉一審判決前曾大言不慚下母親表示別跟對方和解,「以免賠錢又賠兒子」。(圖/資料照)
士林地院一審時判王鴻偉無期徒刑,但在二審時,法官發現,在一審判決前,王鴻偉在與母親會面時,得知家人願以880萬元與張女家屬談和解後,竟要母親先別付錢,等判決結果出爐再說,甚至狂言「以免賠錢又賠兒子」,因此透過這段錄音檔,認定王鴻偉毫無悔意,因此判他死刑。
▲王鴻偉目前仍在獄中等候死刑中。(圖/資料照)
事後家人不服判決,歷經7次更審,纏訟9年後,最高法院依舊維持死刑判決,爾後,儘管在2017年間時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以「王鴻偉有無教化可能性」等理由,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2018年間,最高法院仍認為王鴻偉「泯滅天良,窮凶極惡,顯已無法教育改造」,駁回非常上訴定讞。而王鴻偉目前也仍在獄中等候死刑執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