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綺雯/台中報導
鄭小姐去年年底購買台中一間汽車旅館休息券,跟店家確認沒房間後打算到現場等待,但櫃台人員每次說法不一,一開始說沒房間後來又改口說有房間,之後卻被主管告知如果需要使用只能使用1小時半,讓她覺得這間汽車旅館處理方式不佳打算退款,業者表示是雙方溝通上的誤會。
▲消費者拿著購買的3小時休息券至該汽車旅館,沒想到卻被告知只能休息1小時半。
鄭小姐到台中西屯一間汽車旅館消費,想使用去年年底在店裡購買的3小時的休息券,在電話中詢問店家得知沒有房間,打算到現場等待,但櫃台的態度跟處理方式,讓她覺得很無奈。
消費者:「你們電話說沒有,現在又說有,又說沒有!」
櫃台:「休息要看現場的,我剛剛確認錯誤了。」
到了汽車旅館,業者先是告知有房間,後來卻改口目前沒有房間可以提供,更讓她不能接受。
消費者:「如果妳們這次要使用這張券的話,時間只有1個半小時,可是券上寫3小時,而且這東西是你賣的會不知道嗎?」
▲汽車旅館業者回應是與消費者有溝通上的誤會。
汽車旅館的協理出面回應,表示是雙方溝通上的誤會,因為當天晚上還有其他客人,才會告知只能休息1小時半。
業者:「票券沒有不能使用,只能用1個半小時,因為後面有客人要入住了,所以時間會比較急迫,如果他今天一定要使用,我們當然還是會讓他使用啊。」
業者在當下馬上退款跟道歉,表示並沒有欺騙消費者的意思,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或是使用優惠券時,要注意有沒有使用限制,確認可以接受再購買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受損。(蔡佳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