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高雄一名婦人阿蘭(化名),懷疑老公外遇,事後在對方電腦內發現性愛影片,偷吃次數高達10次,氣得向小三阿花(化名)求償150萬元,但阿花卻認為影片是非法獲得,也向阿蘭求償,雙方因此對簿公堂,對此橋頭地院認為阿花無法證明影片是非法取得,判阿花賠償阿蘭35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蘭和老公在2007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且家庭美滿和諧,沒想到阿蘭在2019年發現老公疑似外遇阿花,氣得要求離婚,並在同年10月4日簽立離婚切結書,事後老公不但未依約給予金錢,還多次藉故拖延,以至於2人未共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
過了不久,阿蘭在老公的電腦中,找到老公和阿花共同出遊的畫面及影片,還分門別類註記13次出遊時間、地點,經過她細查,竟發現2人通姦的性愛影片,次數高達10次,這樣的結果讓阿蘭無法接受,氣得向阿花求償150萬精神撫慰金。
▲阿蘭在老公的電腦內發現性愛影片,氣得向阿花求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時,阿花聲稱,阿蘭找到的照片與影片,是她和人夫的私密性影片,都保存在人夫的私人電腦中,還設有密碼,也未曾對外洩漏,但阿花卻未經2人的同意,委託自己的弟弟在2020年4月侵入該電腦竊取影片和照片,這樣的行為嚴重侵害隱私權,因此阿花也向阿蘭求償2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人夫坦承,他在2018年,參加扶輪社時認識阿花,2019年2月、3月間才開始交往並一起出遊,也有牽手、接吻、擁抱等情侶互動。
橋頭地院審理時,阿花坦承自己是影片中的女主角,卻無法證明阿蘭非法取得影片、照片,毫無理由可以向對方求償,法官考量到雙方學歷,收入等問題,認為阿花賠償阿蘭35萬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