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正妹小香(化名),第1天小香不斷傳了好幾張穿著內衣的自拍照「刺激」黃男答應見面,但1天過去,黃男都沒回應。直到第2天,黃男實在忍不住了,反約小香見面,但小香「火都熄了」,黃男卻違反其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事後被告性侵。檢方偵結,雖然黃男認罪,還是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黃男忍耐了1天,第2天慾火難耐,性侵女方。(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調查,黃男於2019年7月間,透過APP交友軟體認識小香。小香表明她想找人陪伴,並連發多張自己僅穿著內衣的養眼照,還告訴黃男「如果你不來,我就找別人囉!」等語。黃男確實也有被「刺激」到,但心想怎麼會有天上掉下來的豔福,懷疑遇到詐騙,因此按兵不動1天。
直到第2天,黃男實在也慾火難耐,告訴小香願意赴約,小香雖然答應,但被晾了一天「火都熄了」,出發前便和黃男約定「絕對不可以碰我」,黃男說好,雙方約在小香的家碰面。
只是,被挑起的慾望降不下來,黃男到小香家,一開始真的很守規矩,待小香因為疲倦想睡,黃男終於不掩飾慾火,將小香強壓在床上,性侵得逞。
被性侵,小香氣到在網路論壇Dcard爆料,並報警提告,控訴黃男,利用她睡覺前服用藥物無法反抗之際侵犯,還「無套」,她用盡最後力氣當然敵不過黃男的力氣。
黃男到案時則坦承與小香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也知道小香有反抗,因此相當後悔自己控制不了衝動,事後傳訊息向小香道歉。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雖然黃男認罪,但明知他人反抗,仍違反其意願性侵,因此將黃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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