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盃男籃資格賽第2階段賽事原訂去年11月在卡達舉行,因疫情影響決定與今年第3階段合併舉行,中華籃協卻遭罰16萬瑞士法郎(約新台幣500萬元),籃協2日晚間已提出上訴。
▲未參加亞洲盃資格賽遭罰款,中華籃協正式提出申訴。(資料圖/中央社)
亞洲盃資格賽首輪共有3階段,原採主客場制,不料去年爆發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後,全球加強邊境管制措施,因此亞洲籃總在去年10月底宣布,亞洲盃資格賽小組賽分別改在巴林、卡達與約旦3地舉行。
當時國際疫情仍不穩定,B組球隊包括台灣、馬來西亞與日本都向亞洲籃總建議第2階段賽事順延,最後亞洲籃總決定B組第2階段與第3階段合併舉行,中華籃協卻收到來自國際籃球總會(FIBA)的罰單,除要繳納16萬瑞士法郎,還得扣除小組積分2分,若參加第3階段賽事懲處將可減半。
由於2日晚間是申訴最後截止日,中華籃協也正式提出申訴,除重申中華隊並未拒絕參賽,僅是建議賽會延期舉行,目前第3階段也朝參賽方向進行準備中。
籃協在聲明稿中強調,全球籠罩在染疫風險中,面對總會壓力下仍須備戰第3階段賽程,避免遭受禁賽、停權等更嚴厲處分,但協會仍以球員權益為第一考量,向總會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