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新北報導
27歲黃姓電子工程師日前尾隨一名25歲江姓女子走進文具行,趁女子挑選文具緩緩靠近,趁機拿出手機偷拍裙底,店員發現他行跡古怪,時而低頭時而蹲在走廊,以為他在偷竊,調閱監視器才發現他竟是在偷拍,立刻向轄區警方報案。
▲▼新北市黃姓工程師拿手機偷拍女子裙底。翻拍畫面
員警趕到現場後,黃姓工程師一度堅稱「我沒有偷拍女子裙底」,但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黃男自知東窗事發才坦承偷拍。黃男進入警局後,自願交出手機,因一時興起偷拍念頭,但將手機伸到被害人裙底的時候又因良心譴責,所以並未真的拍照或錄影,並主動開啟手機內資料夾供警方查看,希望能夠向江姓女子道歉。
警方檢視手機內相簿、雲端相簿、刪除紀錄皆未發現有偷拍的照片或影片,由於江姓女子沒有發現遭偷拍,在警方到場前離去,經員警電話聯繫之後,江女表示要提告並到所完成筆錄,因此黃嫌另於1月25日再次到案說明,全案依妨害秘密罪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