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葉姓男子,前年11月至去年5月間,在馬路與巷弄內隨機播放A片等猥褻影像,給6名年僅11至12歲的小學生觀賞,被害者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他逮捕。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播送猥褻影像罪,判葉男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1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葉男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10萬元。(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葉男明知6名小學生分別年僅11、12歲,於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5月13日期間,在永和區路上、巷弄內,以隨機站到學生面前,或者背對學生的方式,持手機播放男女裸露生殖器性交之猥褻影像給學生們觀賞。
警方陸續接獲6名被害者報案,全案因此曝光,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循線將葉男帶回,面對警方偵訊,葉男坦承犯行,供稱自己因生病,心情沮喪才會選擇在秀朗國小附近隨機播送猥褻影像。
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葉男犯後坦承犯行,目前無業、有配偶及育有2名女兒等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播送猥褻影像罪,判葉男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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