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三中案」,農曆年後即緊鑼密鼓,以每週開庭2到3次進行審理程序。22日上午傳喚中國廣播公司趙少康以證人身分出庭。趙少康提前約10分鐘抵達,面對媒體追問,趙少康強調,全案根本是政治起訴,司法追殺,很多都是欲加之罪。
▲趙少康22日上午赴台北地方法院,以證人身分針對「三中案」出庭作證。(圖/記者楊佩琪攝)
趙少康抱怨,檢察官起訴不知道是數學不好還是故意的。檢察官說他是10億買57億,其實他是10億買10億,47億的資產是要賣還給賣主的。而當時他先付了2億元訂金,剩下的為什麼沒有一次付清?因為當時的執照效期還剩下4年半,當時的新聞局、NCC也說,因為寶島網、音樂網要收回,一但收回要退錢「我一但10億都付完,將來不退錢給我怎麼辦?我就必須要分期,後來果然,中廣的寶島網、音樂網也被收回。」
趙少康另強調,馬英九沒找過他,他也沒找過馬英九,是中投的汪海清找他的,因為中國時報中廣,認為中廣根本無利可圖「好事什麼時候會輪到我身上?」跟馬英九是不是他朋友毫無關係。
「三中案」為中影、中廣、中視交易案,2018年7月10日起訴,光準備程序庭便歷時1年多,1月25日甫進入審理程序,農曆年後更以每週開庭2到3次的次數進行審理,全案將傳喚40多名證人。
趙少康等證人,主要由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聲請傳喚,前總統馬英九的律師團並未聲請。
至於趙少康需作證的部分,主要在於檢方認為,馬英九配合趙少康進行中廣資產分割前,決定將廣播部門以10億餘元價格出售,涉嫌為趙少康設計有利付款條件,讓趙少康坐享非廣播部門資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