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際婦女節,勞動部公布就業平等概況。調查顯示,員工受到性騷擾後未提出申訴者,女、男性各占2.4%及0.9%,主要原因是擔心別人閒言閒語、女性也擔心遭受二度傷害。
▲勞動部調查顯示,員工受到性騷擾後未提出申訴者,女、男性各占2.4%及0.9%,主要原因是擔心別人閒言閒語、女性也擔心遭受二度傷害。(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圖庫)
勞動部公布「109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包含「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計回收有效樣本事業單位3189份、受僱者4517份(女性3312份及男性1205份)。
在性騷擾防治方面,根據調查,109年員工規模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已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占8成7,較91年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以來成長51個百分點。
調查顯示,女性受僱者在工作場所未遭受性騷擾比率為96.7%,男性為98.8%;未提出申訴者,女、男性各占2.4%及0.9%,主要原因,女性主要為「擔心別人閒言閒語」、「擔心遭受二度傷害」,男性則為「擔心別人閒言閒語」。
性騷擾的加害者部分,女性以「同事」占比最高,其次為「客戶」、「上司」;男性則以「同事」為主,其次為「上司」。
在促進工作平等措施部分,調查顯示,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母性保護相關假別比率達9成以上,其中以「產假」最高,「流產假」、「安胎休養」次之。
性別工作平等法於91年1月規範僱用250人以上事業單位須提供「托兒設施或措施」及設置「哺(集)乳室」,105年5月修正擴大至僱用100人以上事業單位即須提供。
調查指出,109年員工規模1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有設立「托兒服務機構」或提供「托兒措施」者占68.4%,有設置「哺(集)乳室」者占79.8%,分別較105年增16.8及1.1個百分點;250人以上事業單位則分別為84.6%及88.9%,各較91年提高48.3及69.3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