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賴姓軍官和學妹翻雲覆雨後,學妹選擇了別人,卻覺得遭賴男刁難,氣得向軍方申訴遭到性侵。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控訴被性侵的地點在網咖,但隱密性不高,難認賴男有違反學妹的意願,且2人並無從屬關係,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賴男強調和學妹發生多次性關係,雙方是你情我願,並無性侵情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追查,2020年間,該名學妹向軍方申訴,遭到賴男百般刁難,賴男甚至約她到台北市一家網咖後,趁四下無人之際對她性侵,全案軍方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但賴男否認,強調學妹和他是你情我願,只是學妹後來沒有和他在一起,2人也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性關係,且學妹所說的地點,也不是當時發生性行為的地方。
檢方認為,賴男與學妹並無從屬關係,學妹所指述的事發地點,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沒有2人的身影,加上該間網咖隱蔽性不高,隔間牆僅有180公分高,容易被外人察覺,難認賴男有違反女方意願,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