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31歲許姓房東,先前帶女房客小萱(化名)看屋,藉機邀約對方小酌,並將小萱灌醉後,趁機性侵2次得逞,事後小萱不甘受辱,憤而對許男提告;許男前後供詞不一,新北地院遂依乘機性交罪判許男3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年前許男在網路刊登租屋廣告,19歲女大生小萱有意承租,遂透過手機聯繫他,雙方相約現場看屋,許男主動詢問要不要喝威士忌聊天,小萱原本直接拒絕,許男則說:「喝一個馬克杯就好,而且加冰塊不會醉,喝點酒會比較放鬆。」
當時小萱感覺房東十分親切,應是可以信任的人,遂允諾在客廳共飲,但許男又說:「房間有冷氣比較舒服」,二人才繼續留在房間喝酒,沒想到小萱連一杯都沒喝完就醉倒。
後來小萱醒來時發現,自己一絲不掛躺在床上,許男也是衣衫不整躺在旁邊,她頓時情緒崩潰,並高聲質問對方,許男竟回「是妳自已脫掉的」、「要怎樣,要我賠償嗎?」等語句,小萱懷疑自己遭性侵,急忙穿上衣服到醫院驗傷,並在醫護人員協助下報警處理。
許男起初供稱,小萱喝完酒後去上廁所,待了好久都沒出來,遂進入廁所查看,驚見小萱下半身赤裸,還直接睡在地板上,遂將人抬到床上,小萱卻在此時醒來,還一直叫他「寶貝」,並爬到他身上磨蹭,他一時忍耐不住,就跟對方發生性行為,事隔兩小時後,小萱又跑來磨蹭,兩人才發生第2次性行為。
▲許姓房東灌醉看屋的女大生後性侵2次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許男應訊時改口表示,因曉萱酒後情緒不穩,他便躲到廁所抽菸,小萱叫他出來,還爬到他身上,並露出胸部開始挑逗,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結束後小萱開始抱怨感情問題,後來又趴在他身上,兩人再發生一次性行為。
法官認為,因小萱有意租屋,雙方才會見面,許男卻邀約喝烈酒,並推稱小萱主動發生性行為,由於許男供詞前後不一,說法不可採信,迄今未與小萱達成和解,遂依強制性交罪判許男3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