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嘉義報導
過去曾有民眾吃薑母鴨後被查獲酒駕的案例,不過沒想到喝了魚湯也會!嘉義方姓女子2020年12月間因喝了摻酒後的魚湯騎機車發生車禍,警方到場後對女子進行吹測,酒測值為0.19毫克,檢警主觀認為回溯後應遭過0.25毫克,因此將女子送辦,但法院判決將代謝公式回推,認定肇事的事證不足判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鄭重打臉檢警,即便用代謝公式回推,方女也沒有超標。(示意圖/翻攝畫面)
回顧案情,方姓女子2020年12月20日當晚在家中喝完魚湯後騎機車外出,卻在路上擦撞了停放在左邊且緊鄰安全島的自小客,前後過程才經過6分鐘,事後警方到場處理並對方女進行酒測,測出酒測值為0.19毫克,此時距離方女出出門已經過1小時10分鐘,因此透過公式推導,認定濃度當時應超過0.25毫克,當場依涉犯公共危險罪送辦。
但方女庭訊時供稱,當時在家裡喝的魚湯確實有加酒,但法官發現若依照刑事局引用的人體酒精代謝率公式後,大約濃度在0.248到0.243毫克間,依法並無超標,法官也認為,酒精在體內的濃度在達到高峰後就會線性下降,若方女最終吹測的時間在10點25分為0.19毫克,10點34分採血抽測為0.335毫克,不排除騎車當下在0.19毫克以下。
法官也認為,方女當時接受平衡及同心圓測試時都有通過,再加上案發地點照明不足,自小客又違停,造成車禍的原因不一定是酒駕,因此判決方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