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考上博士班的準博士生,日前行走在高雄市楠梓區的某行人穿越道上,卻慘遭小貨車撞飛,又接連遭到2輛轎車輾過,肋骨斷裂刺破肺,最後因為頸椎橫斷併上脊髓損傷傷重不治死亡;台灣高等法院高分院審理後認為,貨車駕駛許姓男子涉犯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6月17日晚間,詹姓博士生撐著雨傘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突然被許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撞飛,當時詹姓博士生整個人騰空飛起再墜地,屁股著地後,頭部撞擊地面,導致枕關節脫位、第3頸椎橫斷併上脊髓損傷。詹姓博士生突然被撞飛,往右側翻滾,導致原本正常行駛的小客車閃避不及,又連續將他輾過。
▲詹姓博士生遭貨車撞擊後噴飛,又遭2車輾斃傷重不治。(示意圖/翻攝Pixabay)
詹姓博士生遭撞後又連遭2車輾過,導致他左邊第1至12肋骨後面及右邊第3至6肋骨後面骨折,斷面刺破肺臟,另外還有血胸、氣胸、肝臟及脾臟破裂併腹血等情形,最後送醫後傷重宣告不治;一審判決結果出爐,許姓駕駛被判刑8個月,但他不服提出上訴,認為自己當時並未發現前方有人,意外發生後,也不確定撞到什麼東西。
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考量他並無刑事犯罪紀錄,素行良好,在審酌許男家庭及經濟狀況後,量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但由於許男犯後有諸多辯解,難認有後悔實據,不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