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因在台北市東區被潑穢物,外界稱之為「潑屎妹」的邱姓女子,日前與一張姓女子在夜店發生口角,事後互告傷害。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因邱女未出庭也未提出驗傷單,以罪證不足給予張女不起訴處分,但另依傷害罪起訴邱女。
▲被外界稱為「潑屎妹」的邱姓女子,這次因在夜店與人扭打,遭到起訴。(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檢方調查,邱女與張女在信義區一家夜店因互看不順眼爆發口角衝突,雙方越罵越激烈,就在夜店內扭打成一團,打到夜店安管出來排解才不歡而散,事後雙方互告傷害。
張女被傳喚出庭時表示,邱女在夜店裡到處搭訕男人,她看不過去,才會與邱女發生爭執。張女並提出驗傷單證明,檢方則在勘驗夜店監視器畫面後,確認張女、邱女2人確實有扭打,不過邱女不僅經傳喚皆未出庭,也未具狀提出驗傷單證明,無法佐證其遭張女傷害,因此給予張女不起訴處分,但邱女也被張女提告傷害,則依法起訴。
邱女因於2020年9月間,在信義區街頭遭一柯姓男子當街潑灑穢物,引爆網路熱議。柯男到案後表示,因為在夜店搭訕邱女被拒絕,又被邱女在臉書上嘲笑,才會起意報復。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公然侮辱、強制等罪將柯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