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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關了!台南檢舉魔人「蘇大媽」陳述無效 今得入監

記者洪正達/台南報導

台南「最強素人」蘇大媽(蘇寶蘭)喜好浮濫檢舉興訟終於踢到鐵板!日前因違反醫療法遭地院判處5個月徒刑,南檢原先網開一面,讓他可分3期繳納,沒想到她又再次濫訴並且滋擾公署,使得檢方「硬」起來,撤銷她剩下2期易科罰金,責令她得入獄100天,但她認為檢察官裁量程序有問題,沒有給予她意見陳述機會,因此今天(31日)檢察官允許她到庭補充意見,不過經過裁定後,還是認為她該入監,即刻執行前往南檢報到後入監。

▲台南檢舉達人蘇大媽確定入監執行。(資料照/翻攝畫面)

回顧蘇女的「成名」路,2010年因一場車禍讓她受傷休養了1年多,自此便開始走上了的檢舉之路,期間因多次出沒在舊台南市區,每到一處檢舉時都會通報警方前來,但並非她主張違規的部分件件屬實,轄區警方也煩不勝煩,直到2016年向轄區警方檢舉路邊一攤賣地瓜的攤販違法,警方到場開單後,「蘇大媽」開始對著警察頤指氣使。指稱賣地瓜的婆婆帶著未成年的孩子違法擺攤,不斷質疑為什麼警方不把小孩送交社會局。反觀地瓜攤婆婆乖乖收下罰單後,不吵不鬧,告訴警方3歲和7歲的小孩是從斗六來玩的孫子,陪著她擺攤。蘇大媽就這樣在大街上質疑警察怎麼沒有把攤販的小孩送交社會局,檢舉變成嗆警。

其次是2019年前往安南過菜市場,疑似認為店家沒有接待她不把她當人,開始用言語挑釁對方,一如往常,又拿出手機來拍攝,PO文者描述,當時檢舉魔人蘇婦嗆聲:「囂張要讓我們紅」。就這樣吵著吵著,有人報警,警方到場,蘇婦不願離開,並辱罵員警,員警當然不是省油的燈,直接把「蘇大媽」上銬帶回,依妨害公務究責。

另一次再度鬧上新聞版面則是在2018年間前往中西去一間復健診所掛號,卻與櫃檯人員起口角後,又持手機朝醫療人員拍攝咆哮,雙方鬧上法庭,最後台南高分院判她5個月徒刑,檢方原先才准她易科罰金15萬,但她仍濫訴並滋擾公署,使得檢方撤銷一刻罰金處分,責令她要入監服刑。

這個結果當然令蘇大媽不會乖乖就範,先是對檢方裁定聲明異議遭到台南高分院駁回,然後又再次對檢方的程序問題上聲明異議,她的理由是,檢方沒有給她陳述的機會,高分院因而改認蘇婦的疑慮有理由,將檢方的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推翻,被蘇大媽打臉的南檢事後再與台南高分檢研議是否因此敦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31日早上,蘇大媽在司法團體的聲援下,前往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訊問,在步入地檢前,蘇大媽再次對外說明自己是單純的人,而且當年0206地震時也到災害現場當義工,但她信奉的宗教要信徒們為善不欲人知,對於自己違反醫療法的案件,蘇大媽說,2018年9月前往復健診所就診當天,時間大約在晚間9點左右,當時櫃台人員告知電腦已關機,但隔天再次前往診所時卻被拒絕掛號,那時要求主管出面,卻遭到處館當面斥責侵犯醫療權,她拿手機蒐證卻被眾人辱罵,她又說,自己是個低調行善的人,又怎麼會去侵犯醫療權?

至於蘇大媽另外指控地檢署法警長對檢察官作不實報告部分,地檢發言人林仲斌表示,如果蘇女認為法警長做不實報告影響到她的權益,她可以提告,地檢署會依法受理,但妨害公務被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蘇女原先表示會繼續爭取,但司法團體莊榮兆又說,該案有問題,會協助蘇女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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