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越南公民遭指控在社群媒體上張貼「反政府宣傳」,情節最重大者被判10年有期徒刑。
▲根據越南「刑法」,散布反政府宣傳者最高將面臨20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pixabay)
網路媒體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胡志明市法律報報導,45歲的阮氏錦翠(Nguyen Thi Cam Thuy)遭判9年、25歲的吳氏荷芳(Ngo Thi Ha Phuong)判7年、59歲的黎曰和(Le Viet Hoa)判刑5年。
前述3人獲罪的理由是製作、擁有、散布目的為「反政府」的資訊、素材及物品。
報導指出,自2018年起,阮氏錦翠在吳氏荷芳、黎曰和的協助下製作、張貼「反黨、反國」的扭曲影片內容。
報導聲稱,他們還前往多地與不同人會見,並蒐集關於已故越共領導人胡志明與貪腐案件的假訊息,藉此抹黑與前述有關事件當事人的形象,並破壞越共的指導方針、越南政策和法律。
阮氏錦翠被控製作影片並上傳至網路煽動其他民眾、毀壞公共信任和建立一個名為國民會議的「反政府組織」。此外,她還在社群媒體上直播燒毀越南國旗與越共黨旗。
報導說,前述3人的反政府活動由越南海內、外個人提供資金。
第4名遭判刑的越南公民則是55歲的武進之(Vu Tien Chi),他遭控在社群媒體散布「反政府宣傳」,判10年有期徒刑。
根據報導,越南公安部新聞稿指控,武進之在社群媒體上分享338篇文章與181個影片「扭曲與詆毀人民政府,侵犯了越南共產黨與國家的利益」。
根據越南「刑法」,散布反政府宣傳者最高將面臨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