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沛儀/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黃姓人夫2017年出軌一名陳姓女子,在隔年產下一子就棄之不顧離開,黃男向正宮坦承外遇並認領男嬰。對此,正宮痛苦不已,控告陳女損害配偶權並求償60萬元;地院民事庭法官認為求償有理,判處陳女應該賠償元配60萬元,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4年前和陳女大搞婚外情,期間兩人6次去摩鐵發生關係,陳女還因而受孕在隔年10月產下1子就離去,黃男後來認領男嬰,除了向元配坦承出軌外,更要求正宮照顧男嬰。
▲人夫出軌生子,要求正宮撫養。(示意圖/pixabay)
黃妻相當崩潰,因為丈夫外遇已讓她相當難受,結果丈夫竟還要她幫忙照顧私生子,身心遭受極大痛苦,因此憤而以損害配偶權提告並求償。對此,陳女在審訊時,坦承明知黃男已婚,並有一子的情況下,還是和黃男發生關係甚至生子,但認為黃男也有責任,且自己孩子雖由黃妻撫養,但仍有定期匯款給以提供小孩扶養費用,並非完全未盡責任等語。
桃園地院民事庭法官認為陳女確實侵害黃妻配偶權,導致對方與先生間婚姻破裂,造成其精神上極大痛苦,因此判定陳女應賠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為適宜。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