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遭十名黑衣人闖入破壞,警方第一時間未法辦滋事者,反稱監視器沒拍到;昨日案情大逆轉,所長「誤刪」監視器影像,被依照湮滅證據、縱放人犯罪嫌函送,分局長也狼狽下台。律師馬在勤表示,即使許員刪除影像,但涉嫌毀損公物的十名嫌疑人都已經抓回,即使許被起訴,最後判緩刑的機率也很高。
▲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被十名黑衣人闖入亂砸。(圖/翻攝畫面)
馬在勤指出,許姓警官若故意刪除影像,涉犯刑法第165 條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但因他是公務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最重可能被判3年。
另外,派出所屬於公署,所內的電腦則是公物,黑衣人破壞派出所內的電腦,任何人應該都清楚公務不能毀損破壞,因此照常理而言,警察應該將鬧事的黑衣人依照現行犯逮捕,但警方輕縱,可能會產生失職問題,面臨行政懲處。
不過,馬在勤認為,即使許書桓刪除畫面,有湮滅證據之嫌,但毀損公物的10個嫌疑人都已經被法辦,影片也被還原,許書桓的行為並不影響整起案件的偵辦,再加上他並不是包庇組織犯罪、毒品等,也沒有利益勾結,涉犯案件又都是3年以下輕罪,就算被起訴,最後緩刑的機率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