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控訴每年給予蔡妻50萬元家用,只盼下班回家後有一個整潔的環境,但蔡姓妻子整天不做家事、不外出工作,去年看到他從新加坡出差返國、在家自主健康管理,也不準備三餐,甚至還對他不理不睬,因此心碎向法院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蔡女向來以自身為重,且經勸說後也無彌補婚姻破綻實際作為,可責程度較高,因此裁准2人離婚。
▲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王男離婚獲准。(圖/資料畫面)
王男提告主張,妻子婚後不久出現憂鬱症狀,經常無來由哭泣,之後便辭職在家,不願再外出工作,期間他多次陪伴、勸說妻子外出工作或尋求醫療,但均遭各種理由回絕,最後妻子精神狀況漸趨穩定,但每次到新公司都不到幾天就離職,經常在家無所事事。
王男說,他獨自一人在外打拼,每年給予50萬元家用,只盼下班回家後有一個整潔的環境,但妻子平日不打掃、隨手把垃圾丟在地上,還常以天氣太熱、購買食材麻煩或後續清理碗盤麻煩為由拒絕開伙,連吃外食都不會幫他買,甚至在去年2月間,王男自新加坡出差返國,必須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但妻子依然對他不聞不問,甚至外出找朋友,因此心碎向法院訴請離婚。
蔡女反駁,她辭掉工作,是為了騰出更多時間準備考公職,以換取更穩定、適合的工作,但因為錄取率太低、沒考上,才繼續尋找工作,並非婚後均無工作,且丈夫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她早就跟朋友約好要出遊2天,雙方生活、飲食作息不同,沒想到丈夫事後跟她父母告狀,雙方因此大吵。
法官認為,蔡女未能體認丈夫希望2人一起對家庭生活付出,向來以自身為重,且經勸說後也無彌補婚姻破綻實際作為,顯見雙方就婚姻生活維持之必要認知不同,已難繼續相處,因此裁准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