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滿州消防分隊小隊長陳信宏與隊員,在八月初蘇德勒颱風強襲台灣當天,為了清除倒塌的路樹,不幸被後方酒駕車輛撞上,陳信宏當場死亡,同行的隊員則是重傷,到現在都還沒出院。屏東縣政府也提報因公殉職,卻被消防署駁回,遭到各界批評。宅神朱學恆今天(2日)也在臉書上抱不平:「尊敬或許不能當飯吃,但給予這些英勇奉獻的遺屬更多的照顧和補助本來就是這個社會的責任。」
▲小隊長陳信宏。(圖/資料照)
朱學恆在臉書上表示,除了社會的眼光之外,其實對遺屬來講,最實在的就是兩者之間在給付的撫卹金和年限上都有差別。尊敬或許不能當飯吃,但給予這些英勇奉獻的遺屬更多的照顧和補助本來就是這個社會的責任。朱學恆也提到,如果用嚴格的標準來看待這件事,可以說他們並不是在執行民眾通報的公務,所以不是因公殉職,而是因公死亡。但如果以同樣的理論來說,那警察在路上遇到搶劫案,是否同樣也不應該處理?
朱學恆最後也強調:「沒有人會反對這些英勇的警消犧牲之後獲得更多的照顧,這不是圖利,這是一種社會的補償,是一種對後續必須繼續犧牲奉獻的警消公務人員的一種承諾:如若你因公殉職遭遇不測,我們會盡可能照顧你的家人。」網友們看了也回應:「後傾倒樹木都讓銓敘部去搬吧!」
▲兩位消防隊員在颱風天為搬移傾倒的路樹,被酒駕車輛撞上。(圖/資料照)
▌朱學恆臉書全文:
還記得不到一個月前,當蘇德勒颱風正把整個台灣捲入暴風圈,風狂雨大的時候,你我都看到這一則新聞,你我都替這兩位打火弟兄感到不值得,為了民眾交通的安全移樹,竟然被酒駕的人渣給撞死,除了尊敬和惋惜之外,我們都以為一切會照著符合民眾想法的方向來照顧這兩位消防人員和他們的家屬。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接著在八月十八日於臉書貼文:「然而,我們目前的主管機關銓敘部在「因公殉職」和「因公死亡」的認定上,雖然訂有相關規定,但是我認為這些認定總是過於嚴苛,沒有辦法去充分展現殉職同仁的價值……
我們的同仁在面對災害與生死交關的時刻,往往只有一瞬間能夠反應、考量,也可能逃出生天的機會只在頃刻之間,稍不留神,或許就會天人永隔。事發之後,我們常常用一年半載的時光去檢視那3、5秒鐘的瞬間是否符合殉職的規定、是否充備殉職的要件,卻都忘了這樣一次次地反覆檢視審查,就像一次次把家屬心中的結痂再次扒開,讓癒合的傷口再度流血,讓止住的眼淚再次落下,也忘了當下3、5秒鐘所帶走的,是一位冒著危險在拯救他人生命的英靈。」
黃局長引用了自己的經驗來說明,恐怕我們的想法並沒有那麼容易落實。但為什麼要這麼堅持的爭取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之間的差別?除了社會的眼光之外,其實對遺屬來講,最實在的就是兩者之間在給付的撫卹金和年限上都有差別。尊敬或許不能當飯吃,但給予這些英勇奉獻的遺屬更多的照顧和補助本來就是這個社會的責任。
就以這次的事件來說,用最嚴格毫無人性的標準來檢驗,你當然可以說他們當時並非在執行勤務,而是路見不平,恢復交通順暢,避免後續有市民受傷或是發生更嚴重的意外;所以用最嚴格的標準來看,你可以說他們並不是在執行市民通報的公務,所以並不是因公殉職,而是因公死亡。
但同樣的道理類推下去,警察在路上值勤遇到搶案,是否也同樣不應該處理,因為這不是市民通報的公務呢?消防員的公務難道不該包含保護民眾,減少民眾傷亡嗎?
銓敘部的相關認定,難道不能多考慮一下整體的狀況和影響嗎?沒有人會反對這些英勇的警消犧牲之後獲得更多的照顧,這不是圖利,這是一種社會的補償,是一種對後續必須繼續犧牲奉獻的警消公務人員的一種承諾:如若你因公殉職遭遇不測,我們會盡可能照顧你的家人。(附帶補充一句,這次退回認定的是消防署!)
但不久前傳來的消息,屏東縣滿州消防分隊小隊長陳信宏因公殉職的認定遭到駁回。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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