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秉家、王智萱/台北報導
被控犯下建商黃春樹綁架勒贖撕票案的徐自強,歷經9次判死、2次無期徒刑,高院更九審昨(1)日認定,沒有證據證明徐自強參與勒贖且殺人,逆轉將他改判無罪,一路陪著他拼官司的老母親難掩淚水,母子在法院前抱頭痛哭。但徐自強坦承,人生黃金16年都在牢獄度過,而且還是沒有明天的死囚,即使已經出獄3年,到現在仍是學不會規劃人生。
「無罪!徐自強無罪!」聲援者聽到判決興奮尖叫,徐自強自己同樣難掩激動,等了足足20年,徐自強首度感受到無罪和自由,還是不敢置信耳朵所聽到的,不斷問旁人無罪是不是真的,因為這條路實在太煎熬、太漫長,讓他忍不住感嘆:「希望這20年這場夢,能到今天就趕快醒過來」
一路以來,徐媽媽始終不放棄上訴機會,終於等到兒子無罪,讓她忍不住痛哭:「我等了20年,好長好長的一條路,今天總算讓我盼到了。」母子深深擁抱,眼淚奪眶而出,從死刑拼到無期徒刑,如今再逆轉改判無罪,心中大石頭終於落下。
1995年建商黃春樹撕票案,徐自強被表弟黃春棋及好友陳憶隆自白咬出他也是共犯,至此徐自強鋃鐺入獄,隔年第1次被判死刑,二審到更五審更6度被判死,2000年死刑定讞,2004年終於出現一線生機,但更六審仍維持死刑;更七審、更八審改判無期,昨(1)日剛好是案發滿20年當日,更九審做出無罪判決。
徐自強案創下了總長5度提非常上訴,也是首次死囚聲請釋憲成功的司法案例,若將來無罪定讞,也將獲得2902萬最高冤賠紀錄。高等法院行政庭長指出,因證詞充滿矛盾,且欠缺其他補強證據,所以沒有具有證據力。
「出獄3年了,我最不習慣的還是規劃,因為經過那段日子,你根本沒有規劃的(能力)。」徐自強坦言,被判死刑後感覺沒有明天,即使出獄仍不知如何安排未來。儘管官司還未定讞,但徐自強仍要為自己的人生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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