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抗生素、強心劑等4戰備藥品,將納入食藥署修正追蹤藥品中。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公告,為強化管理「藥品醫材儲備動員管制辦法」第4條「儲備藥品」之販售及庫存情形,將部分儲備藥品,包括局部麻醉劑、抗生素、口服抗生素、過敏休克的急救用藥等4項藥品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系統應申報品項,讓流通不會出問題。該新制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
▲抗生素、強心劑等4戰備藥品,將納入食藥署修正追蹤藥品中。圖為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食藥署表示,依據藥事法第6條之1第1項規定,於今年5月4日公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將部分儲備藥品納入藥品追溯或追蹤之應申報品項,並於1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琴喨表示,因應戰備藥品部分,其儲備品項包含外傷用藥、抗生素用藥等,而這些藥品品項在平時醫療時也常用到。目前國內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的藥品類別已有4大類,包括重要的血液製劑、使用量大的50款常用藥物、恐被濫用製毒的麻黃素,及醫療用笑氣,如今再加上戰備藥物就有5大類。
她說,「藥品醫材儲備動員管制辦法」第4條之「儲備藥品」共計25品項,本次優先挑選近兩年曾通報短缺之4款儲備藥品,包括局部麻醉劑Bupivacaine 0.5% 注射劑型、抗生素Benzylpenicillin (penicillin G) 注射劑型、Amoxicillin口服單方劑型及過敏休克急救用藥Epinephrine 1mg/1ml (1:1000) 或1mg/10ml (1:10000) 注射劑型等4項藥品,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系統。
黃琴喨說,這4款藥納入之後,未來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從事該類製劑批發業務的販賣業藥商,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份藥品追溯或追蹤資訊,上傳至食藥署所建置的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未依規定申報者,可依藥事法第92條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