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虛而入!8兄妹鬩牆1人賤賣遺產 外人介入黑心賺5百萬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遺產繼承方式很多種,最普遍的就是「分割持份」,但持份問題其實相當多。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曾經就有8兄妹各持有父親遺留的8分之1持份,結果外人趁著兄妹鬩牆,購入其中一人擁有的持份,導致全家都不得安寧。

▲一名父親逝世後留下全棟、市價逾8千萬公寓,8名子女為爭遺產鬩牆。(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父親生有8名子女,逝世後留下一棟全棟產權獨有、總價逾8千萬的5層樓公寓,由於8兄妹都覬覦一樓最有價值的「住店」互不相讓,爭執到最後,就依法各自取得8分之1持份,完成繼承登記,最後終於告一段落。

但好景不常,其中一名繼承人老3,經商失敗,但由於爭產怒氣未消,不願向其他兄弟姊妹請求支援,偷偷將名下市價約1千萬的8分之1持份,以500萬急著賤賣,成為投資客眼中一塊肥肉,落入了外人手上。

外人取得持份後,立刻通知其他7名繼承人「全棟樓的租金,以後要分我8分之1。」7名繼承人頓時氣炸,找到老3質問「憑甚麼賤賣父親遺產?」老3則不願回應,其他人也只好氣在心裡暫時作罷,之後只好尋找地政士鄭文在協助。

鄭文在表示,由於其他7名繼承人在法律上擁有優先購買權,而老3售出給外人卻無人知曉,推測老3在辦理過戶時,已經簽署切結書,欺騙公務員「已告知其他共有人」,此舉已觸犯「偽造文書罪」,但由於7名繼承人礙於兄妹間最後一絲情誼,不願提告。

經溝通,該名外人不願以原價賣回,並坐地起價,希望以2,000萬販售,後來7兄妹只得請法院判決,要求外人將8分之1持份售回,最終結局法院判7兄妹必須以市價約1,000萬購回,而外人因此賺了500多萬元,對於7兄妹而言,雖然賠了不少錢,但總算告一段落。

鄭文在建議,家族長輩應不要再忌諱談生死大事,應在還有能力時,透過「遺囑、信託、協議分割」等各種方式,提早分配好遺產,避免讓兄弟姊妹間因遺產有所紛爭,最終讓有心人士有機可乘,反而讓辛苦打拚的心血,遭外人鯨吞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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