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彥君,疑因差勤異常,4月初閃電辭掉檢察官轉當律師,然而除了私德不佳外,劉彥君10年前偵辦案子還出了大包,縱放何姓竊賊在外逍遙8年,直到何男同居人不堪家暴報警,整件事才曝了光。
據《鏡週刊》報導,劉彥君10年前在桃園地檢署任職時,警方破獲一起7人的竊盜集團,當時除了何男在破案前酒駕出車禍命危,其他6人分別被判刑6年半到7個月不等徒刑定讞,唯獨何男涉案部分遲遲未偵結,法官只好在判決書中將他註記為「由桃園地檢署另行偵辦中」。
▲劉彥君偵辦搞烏龍,導致一名竊賊逍遙法外。(示意圖/pixabay)
誰料,2018年9月,新莊一名少婦帶著5個月大的孩子報案,指控遭何姓同居人毆打、妨害自由,並申請保護令之時,警方才發現,何男曾是竊盜集團一員,現在其他集團成員都已服滿刑期,就只有他一直逍遙法外,實在誇張。
據報導,監察院介入調查後,認為當時劉彥君負責偵辦此案是偵查主體,對於警方當時未移送何嫌,檢察官不但疏未指揮警察持續追查,還逕自於起訴書中對於未到案的何嫌記載「由本署另行偵辦」,且在職務調動時也未確實交接。
此外,這起案件也波及其他檢察官,監察院認為桃檢收到本案判決書後,負責公訴蒞庭論告的檢察官及發監被告執行的檢察官,也未詳實檢視判決書及確認何嫌後續偵審情形,同樣失職,要求法務部對此疏漏一併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