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翻車案被控造成49死、超過200人受傷的主嫌李義祥,2015年間就被發現承包花蓮縣政府工程時,以「小畫家」偽造施工現場照片,企圖蒙混縣府審查,好請領工程款。2月間,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判決李義祥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全案定讞。
▲李義祥被控以「小畫家」偽造施工現場照,被判刑6月定讞。(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擔任義程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的李義祥,2014年間承包花蓮縣政府「天然災害復建及道路橋樑工程」中,橋墩補強圍堰工程,約定工程款55萬元。
但被發現李義祥根本沒施做,反要不知情的員工把別人的圍堰工程照片,以繪圖軟體「小畫家」,剪貼變造成現場施工照,再填入表格,送交花蓮縣府建設處審查。
案件曝光後,李義祥與花蓮縣府一負責工程監造的約聘人員被起訴,一審花蓮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李義祥6月有期徒刑,二審花蓮高分院改依貪汙罪判李義祥2年6月刑期,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2月間,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再度認定李義祥犯偽造文書罪,非貪汙罪,改判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花蓮縣府的約聘人員,因有發現照片為偽造的而退件,因此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