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升至第二級,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檢察、矯正、調查、執行、廉政5大系統提升防疫作為。其中矯正機關監獄、看守所部分,即日起暫停辦理收容人與眷屬同住、面對面懇親、返家探視等,宣導家屬多加利用行動接見、遠距視訊、電話接見專線等。而若有民眾不戴口罩被罰又不繳罰款,將有執行人員「專人專股」立即強制執行。
法務部啟動5大系統防疫措施如下:
▲疫情升級,法務部也宣布啟動防疫升級措施。(資料照/翻攝畫面)
●檢察機關部分
(一)拘捕或通緝到案之人犯或被告解送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辦理拘捕通緝到案人犯或被告作業流程圖」辦理。
(二)啟動各地檢署內勤與司法警察機關視訊設備連線系統,以因應司法機關移送之人犯。
(三)訊問方式依實際狀況採遠距視訊訊問、就地訊問或解送至地檢署方式辦理。
(四)相驗解剖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法醫相驗通報及處理流程」辦理。各地檢署對於相驗人員之相關防護設備須儘速盤點準備,以因應疫情期間外勤勤務。
(五)公共設施關閉進出。
●矯正機關部分
▲監所即日起暫停面對面懇親,請家屬多多配合。(資料照/翻攝畫面)
(一)配合疫情調整運用科技設備維繫親情支持
1.配合疫情情形暫緩辦理大型活動。
2.增加使用電話接見專線、遠距視訊及行動接見設備使用。
3.即日起暫停辦理收容人與眷屬同住、面對面懇親、返家探視等,宣導家屬利用行動接見等方式。
(二)接見室防疫措施
1.家屬接見落實實名制登記,並配戴口罩,同時宣導避免送入菜餚。
2.強化接見室消毒:加強定點清潔消毒作業。每日上、下午接見結束後,應進行清消作業。每梯次接見完畢後,以酒精棉球擦拭話筒。
(三)自主監外作業之收容人應落實前述各項措施,必要時機關得暫停出工作業。
(四)即日起至6月8日,矯正機關員工及收容人全面配戴口罩。此外,其他人員自進入機關大門起,亦要求全面配戴口罩。
(五)確實控管防疫物資:落實防疫物資盤點,持續充實防疫裝備。
●行政執行機關部分
(一)特別要求行政執行署署長,通令各分署主動與轄內裁處主管機關聯繫合作,對於違反防疫規定裁罰案件(包括未配戴口罩被罰緩案件),立即列管,一旦民眾違反並逾期不繳,立即移送各分署「專人專股」強力執行,呼籲民眾應嚴守防疫規定,勿心存僥倖。
(二)對於已移送執行之違反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管理等規定而趴趴走的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專案執行,貫徹政府防疫政策。
▲不戴口罩又不繳罰款,將被執行機關「專人專股」立即強制執行。(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廉政機關部分
要求廉政機關持續提醒及把關各機關防疫物資之發放及管理,落實「先提醒、做管理、要檢核」 之防疫作為,並擴大防疫紓困措施之防貪作為。另責令調查局提出具體防疫提升作為,加強督考及全面落實執行。
●所有各機關
請所屬各機關首長要求並鼓勵機關同仁,如符合疫情指揮中心公費疫苗施打類別者,或欲自費施打者,均能儘速前往指定醫療院所接受施打COVID-19疫苗,以維護自己、家人及機關同仁的健康,增加群體保護力,讓臺灣安全渡過疫情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