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布農族人王光祿在2013年8月間被控持土造獵槍抓捕野生保育類動物,經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他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個月定讞,事後經過釋憲認定部分法條違憲,但刑責部分仍要繼續執行,總統蔡英文則在就職周年特赦王光祿,聽到這個消息後,王光祿不禁直呼「等這個消息好久了」。
▲王光祿獲得總統特赦,這個好消息不禁讓他直呼「等好久了」。(資料照/翻攝畫面)
王光祿接受電訪時,記者告知總統特赦的訊息,起先還不敢置信的反問「這是真的嗎?」也說目前還沒有接到律師的通知,雖然媽媽已經失智,但還是想在第一時間跟他講這個好消息,對於自己獲得特赦感到相當的開心,也說自己等待這個結果已經很久了。
回顧王光祿事件始末,2013年7月間,王光祿在河床撿到一把土製獵槍,並在同年8月,因母親想要吃肉,於是使用這把獵槍上山獵捕山羊及山羌,事後卻因槍砲罪、違法野保法等罪嫌被送辦,案經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槍砲罪部分判刑3年2個月、違反野保法部分則判刑7個月,合併執行3年6個月刑期,王光祿不服上訴,但遭到花蓮高分院駁回,王事後不服再提上訴,2015年10月間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不過,就在王光祿遭判刑定讞後,許多民間團體開始聲援,最後高檢署在2015年12月提出非常上訴,東檢也宣布暫緩入監,最高法院針對此案召開辯論庭,同時聲請大法官釋憲,2019年做出釋字803號解釋,宣告王光祿被判刑的多條法律違憲,但刑罰部分還是要繼續執行,就此讓他等了2年,最終在2021年5月20號總統蔡英文就職周年等到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