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謝宛真報導
指揮中心今(25)日宣布全國三級警戒延至6月14日,許多公司跟著拉長居家辦公的時間,卻有不少民眾仍得到公司上班。勞保局今日表示,假使勞工被雇主要求到公司上班,一旦通勤途中不幸染疫,只要勞工能夠舉證,即可請領各種職災給付。
▲疫情延燒,許多勞工仍得冒著染疫風險上下班。(示意圖/記者陳弋攝影)
有些公司因工作性質關係,無法讓員工居家上班,但在疫情嚴峻時期,卻等同讓員工冒著染疫風險出門,增加「人與人的連結」。勞保局表示,勞工若不幸染疫,只要能舉證自己是在通勤路上被感染,審查過關即可申請理賠。
勞保局舉例,像是天天搭公車、捷運、火車上下班的民眾,往往在固定時間、地點搭車,假如能舉證同車廂有確診者,勞保局便會展開審查。而通勤民眾若想舉證,除了參考各地縣政府發布的確診足跡,落實捷運、公車、台鐵以及計程車推行的「簡訊實聯制」,都是為自己通勤留下證據的好方法。
▼▲搭乘公車、計程車也可掃QR code做好實聯制。(上圖/資料照;下圖/中央社)
勞保職災給付項目多樣,包括醫療給付(門診或住院診療的補助)、傷病給付(不能工作期間沒有拿到原本的薪水)、失能給付(身體遺存失能的補償)以及死亡給付(喪葬津貼及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等等。
以「傷病給付」為例,請領標準有兩種,一種為「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另一種為「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倘若A男不幸在搭公車時染上新冠肺炎,將從A男無法工作第4日起發給給付,金額為A男「染疫當月起的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或70%,當A男被隔離無法工作期間,不無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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