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今(3)日行政院綜合業務處於行政院院會臨時動議報告「安心防疫便民措施」,說明近期各部會為因應疫情變化所推出的相關便民措施,除降低疫情期間可能造成的群聚風險,並積極協助民眾度過難關、減輕經濟等各方面的壓力。
▲ 行政院綜合業務處今臨時動議報告「安心防疫便民措施」。(圖/行政院提供)
因應目前疫情發展,各部會除了積極擴增防疫量能、整合防疫物資及資源,並已陸續推出許多防疫期間的便民措施,與國人並肩作戰,共同防疫。經彙整各部會所提安心防疫便民措施,與民眾直接相關者計84項,涵蓋「展期不罰」、「寬緩及減租」、「緩辦及延期」、「緩繳及減收」等面向。
其中包括:換發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等戶政業務,除可線上申辦外,如須親辦者可線上預約,也可在第三級疫情警戒解除後再行申辦,逾期不裁罰。
110年5月水費及5、6月電費繳費期限延長,免計遲延繳付費;在臺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自動延長30日效期;原經許可延長離臺及停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也已暫緩辦理延期停留事宜,等疫情警戒降至第二級後再行到移民署各服務站補辦。
政府債權的政策性住宅貸款戶如繳款困難,可向銀行申請本息緩繳1年、本金緩繳2年或貸款期限延長為30年;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繳款期限為110年5月底、6月底及7月5日,應繳而尚未繳交的租金,延長繳款期限到7月底,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受惠人數約8萬9,000人。
暫停或暫緩辦理6月份役男徵兵檢查、後備軍人教育召集訓練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暫停辦理醫院及相關機構評鑑與考評;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報繳期限延至110年6月30日;因疫情影響向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者、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的產業或事業,以及與產業相關的職業工會被保險人,110年4月份至9月份勞工保險保險費、就業保險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得延後半年繳納,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民眾及機構法人透過網路銀行跨行轉帳手續費全部減免,實體ATM轉帳手續費減收2元;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眾,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及信用卡款項等,可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遲延利息,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近期政府為防疫所採取的各項管制措施,影響民眾生活層面既深且廣,請國人體諒,上述相關便民措施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在防疫期間儘量給予民眾彈性及方便,讓國家社會共同努力,齊心合力一起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