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中一名人夫和大學同學阿蘭(化名)發展成婚外情,2人不但互稱對方為寶寶,還互傳鹹濕對話「等等掏出來給寶寶看」、「你在誘惑我吧」。正宮發現後,氣得向阿蘭求償60萬,不過一審法官僅判賠30萬,阿蘭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考量到雙方的社經地位,判賠20萬定讞。
判決指出,正宮和丈夫婚後育有2名子女,她在2020年5月間查看丈夫的IG、LINE,竟發現鹹濕對話,質問對方後才知道外遇對象阿蘭是丈夫的大學同學,2人還曾發生關係,這讓她氣得向阿蘭提告求償60萬元。
▲阿蘭強調那些對話紀錄,都是和人夫「打嘴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地院審理時,阿蘭不否認對話內容,但強調這只是和人夫「打嘴砲」,2人並未發生關係,還覺得正宮求償金額過高。對此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2人不但互稱「寶寶」外,還曾傳「儲蓄精力,為了下一次的奮戰」、「希望下次可以更好」、「覺得可口」、「你在誘惑我吧」。
對此法官認為,雖然無法確認2人有無發生過關係,但對話內容已超越一般男女交往情形,也對正宮的配偶權造成損害,因此判阿蘭需賠償正宮30萬元。
阿蘭不服提起上訴,並再次強調對話內容僅「我盡朋友情誼用打嘴砲的方式陪人夫聊天解悶」,就算是賠償正宮,金額也過高。對此台中高等法院勘驗相關事證,考量到雙方經濟狀況,認為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