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到底有民眾疑似染疫在家死亡後,應該由衛生單位先行行政相驗,還是由檢警進行司法相驗,再將檢體送交採檢。基層檢察官痛批衛生單位「甩鍋」,讓檢、警、殯葬人員、家屬都暴露在感染高風險。以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為例,自5月19日至6月9日以來,司法相驗過濾出27例疑似案例,其中18件確診,比例佔了6成。基層檢察官建議中央應統一制定標準流程,以免「踢皮球」再度發生。
▲基層檢察官呼籲,起碼司法相驗前也應有快篩動作,降低檢警等染疫風險。(資料照/翻攝畫面)
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表示,司法相驗後將檢體送核酸檢測(PCR),整個時程要花2到3天才能知道結果,這段期間,檢警、殯葬人員甚至家屬,完全暴露在染疫的高風險下。相驗現場沒有專業衛生單位人員,連殯葬業者經常都得幫忙,更大大提升風險。
檢察官認為,疫情爆發以來,地方衛生單位對於「疑似確診」死亡案例的後續處理動作態度消極,甚至出現多起拒絕到場協助處理、拒絕行政相驗的狀況,要檢警自行司法相驗,理由是「不處理非確診者」。
甚至確診者死在防疫旅館,沒有他殺、輕生、意外等情形,卻仍被衛生單位推給司法相驗。例如以考量公共衛生等因素,從原本依規定的行政相驗,改為司法相驗,但問題是,既然考量到公共衛生,更應該有衛生單位人員在場。
因此建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應統籌一套做法,警方受理案件後,通報衛生單位進行行政相驗,再依法由衛生單位或主管機關指定的醫療機構驗屍。當然衛生單位不得以「非確診」拒絕到場。
若遇到「可疑、非病死」案例,則由警方報請檢察官進行司法相驗,並對遺體、家屬進行快篩和PCR,好盡速釐清是否染疫,儘快排除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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