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蔡姓銀樓老闆,4年前結識越南籍陳姓女子,兩人隨即展開交往,還生下1個小孩,導致謝姓妻子身心受創,提告求償100萬元,蔡男反控妻小掃光銀樓金飾;士林地院認為,蔡男及陳女侵害謝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55萬元。
謝女主張,她與丈夫在1983年結婚,婚後生下2個兒子,2018年間丈夫發生外遇,並與陳女生下1個小孩,丈夫每月給陳女5萬元生活費,直到2020年6月間,她才知道丈夫偷吃,陳女兩人破壞婚姻幸福,明顯侵害她的配偶權,造成她身心極大痛苦,因此請求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蔡姓銀樓老闆偷吃越南女子,還反控妻搶走金飾。(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陳女供稱,她在2017年認識蔡男時,並不知道對方婚姻狀況,她去銀樓購買金飾時,曾問:「你老婆在不在?」,蔡男則回:「不在」,她認為這是敏感話題,就不好意思再問下去。
陳女還說,她與蔡男交往前,也有詢問對方有沒有老婆,蔡男同樣回以「不在」的答案,她才選擇進一步交往;法官認為,當初陳女猜想蔡男可能已有配偶,卻因該話題較敏感,所以沒繼續追問,不能排除她早知蔡男已有配偶之可能。
蔡男辯稱,2017年妻子就知道他有外遇,2020年6月間,妻子與2名兒子到銀樓,一舉搶走所有的珠寶、黃金及金飾,還將房產移轉到兒子名下;法官指出,倘若謝女在2017年就知道丈夫外遇,豈會在3年後才清空銀樓金飾,加上無其他證據證明謝女早知外遇一事,因此不採信蔡男說詞,遂判他與陳女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5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