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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肝還要辦嗎?南檢遭爆插隊打疫苗 地檢署駁:依規申請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國內疫情嚴峻,在疫苗數量仍有限的狀態下,必須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施打,15日才同意將檢察官、書記官、法醫師列為第2類優先施打疫苗人員,但卻爆出台南地檢署在13日,大部分的人都已經接種完畢;對此,台南地檢署表示,於3日向衛生主管單位提出申請,並由衛生局衡量後,通知於13日 打,否認有「偷打」情事。

▲遭爆先施打疫苗,台南地檢署列3點否認有「偷打」情事。(圖/翻攝googlemap)

國內出現不少死後確診案例,讓負責相驗遺體的外勤檢察官、書記官、法醫暴露在染疫風險中,法務部上個月中,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爭取將檢察官、書記官、法醫列為第二類優先順序施打人員,並於15日同意。但根據《Ettoday》報導,全國各地地檢署還在忙著造冊、建立施打名單,台南地檢署13日早已有上百人施打完成。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表示,一切都有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圖/翻攝畫面)

不少其他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那好心肝還要不要辦?」、「要查自己人偷打嗎?」,但也有人認為疫苗不夠才是主因;對此,台南地檢署發出3點聲明,避免第一線人員成為防疫破口,已於3日向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衛生局考量後,認為符合施打要件,並通知13日施打,一切都符合衛生局安排順序。

台南地檢署聲明如下:

1、本署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雖暫緩一般案件開庭,然相驗、現行犯處置等例行性與特殊急迫性業務並未因此停擺,第一線人員除專注於自身業務之外,亦須留意相關防疫規範,協助衛生機關避免造成群聚感染或成為防疫破口,因而認為有必要維持本署相當人力,以維護防疫警戒期間的社會安定,故於6月3日向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2、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受理申請,請本署區別第一線與第二線人員名單,本署即就第一線接觸高風險業務人員提供名冊交予衛生局審查,衛生局衡量本署業務性質,認為符合施打要件,通知於6月13日施打。

3、本署基於防疫所需,透過正式程序提出第一線同仁施打疫苗申請,並經衛生局同意,且配合衛生局安排之施打順序施打,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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