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中心/綜合報導
2014年台北市長選舉已結束多時,但居然有網友收到監察院寄來的公文,表示他在去年選舉的時候,捐錢給柯文哲時違反了《政治獻金法》,若未在期限內舉證捐獻政治獻金的原因和事實,將依法開罰捐贈金額兩倍的罰鍰,讓許多鄉民直呼太離譜。
▲有網友在八卦版表示,自己的朋友收到監察院來函。(圖/翻攝自PTT八卦板)
有網友今(18)日下午在PTT八卦板貼文表示,「朋友權限不足幫忙代po,強者我朋友去年捐了一千元給柯p,今天竟然收到監察院的信要罰錢啦」,並附上監察院來函的照片,讓他直呼:「被查水錶啦!」
而根據《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未據「有選舉權之人」是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並根據第29條第2項規定,可按捐贈金額開罰2倍的罰鍰。而根據網友貼出的公文表示,要求他在期限內回函詳實說明捐款原因,否則將視同放棄陳述機會,將依法開罰。
▲網友收到的監察院公文,捐款人遭查不符資格恐被罰款(圖/翻攝自PTT八卦板)
貼文一出之後,引來正反雙方網友熱議,有人回應「一千萬不追,追一千元的。議會不開都在追波卡。這在幹嘛?」、「監察院真認真!」、「根本違反比例原則」、「檢舉是一回事,問題是這種小案監察院竟然受理了」;但也有鄉民說「依法行政,謝謝指教」、「不懂有什麼好吵的,法律就擺在那邊,自己不懂也來吵」。
看原文》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2556708.A.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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