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北報導
國內新冠疫苗數量不只面臨數量不足的問題,還有接種證明不被認證的情事。據了解,有台商持接種證明準備入境大陸時,因為接種證明上2個關鍵原因,無法被採認,依規定得再隔離了14天。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也沒有任何地方說「小黃卡」不能當證明。
▲ 有台商持接種證明出國,因為AZ和注射日期不被採用。(示意圖/讀者提供)
日前一名台商接種完2劑AZ後,持接種證明回大陸工作,但卻因為疫苗接種卡上,注射日期填寫「民國格式」而非「西元格式」,被查驗人員認為不符合個資中生日資料,此外,該國籍欄填寫「台灣」,這兩項皆不被大陸所採納,因而要求依規定隔離檢疫14天,讓該名台商相當無奈。
▲ 陳時中表示,也沒有任何地方說「小黃卡」不能當證明。(圖/翻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對於,台灣的接種證明到底是否在出國時有效力?陳時中在今(12)日記者會上表示,上次是建議跟要去的國家詢問,該國的要件是怎樣,出國前自己一定要準備好,以前就曾經出現過「特殊性的規定」,一般上網都可以看到,如果沒有,台灣官方單位可以服務。
▲ 有台商連打了2劑AZ,出國仍不被認證,還得隔離14天。(圖/翻攝畫面)
綜合專家提醒,接種卡不應該只填寫AZ,而是必須填寫完整名稱「AstraZenece」完整名稱,以利出國查驗,而國籍部分建議可以填寫國際慣用「R.O.C」。日前就有曾經也有人出國碰上此問題,相當無奈,台南市長黃偉哲也曾經在日前防疫會議上回答此事,有出國需求的民眾,若是已經接種第一劑,就可以前往衛生所更正,若短期沒有出國需求,可於施打第二劑時,告知施打單位,要求做出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