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酒店小姐積欠經紀公司9萬多元,雙方談好以工作抵債,但黃姓老闆認為小姐上班不認真,把她帶入辦公室,要求她當夜將錢還清,否則「5分鐘電擊一次」,站在一旁的許姓經紀人拿出電擊棒,電擊小姐手臂。小姐打遍親友電話籌錢,父親接電話時,一聽女兒聲音特殊,馬上知道狀況不對,立刻打電話報警救人,終於救出小姐。台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照妨害自由罪起訴黃姓老闆、許姓經紀人。
▲酒店小姐。(示意圖/資料照)
黃姓男子在北市以娛樂公司名義,招募酒店公關小姐,其中一名小姐因故曾陸續向他借錢,截至去年年底為止總計9萬1千元,雙方說好從小姐的薪水中扣錢,但黃姓老闆認為小姐沒有認真上班,薪水不足扣錢,因此在去年平安夜深夜致電小姐,要求她返回公司。
小姐當晚11點被許姓經理押回辦公室,黃男當場要求她必須今夜把錢一次還清,如果沒有看到錢,「每5分鐘電擊棒電一次,電到妳還錢為止」,許姓經理果真拿出電集棒電擊她雙手。
小姐打電話到處籌款,但時間已是凌晨,親友不是沒接電話就是無法送錢,當時小姐已被多次電擊,雙手手臂燙傷,直好打給爸爸求救,請父親帶錢來幫忙。但父親接電話後聽到女兒哀求聲音,懷疑女兒被擄,報警前往現場救人,果然發現她受脅迫且已受傷。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黃姓老闆及許姓經紀人以強暴方式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