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3年前,在網路一人分飾三角,以假身分與女網友加好友、交往,又假冒父母進行催婚,取得進一步信任後,便開始以各種名目,從女網友身上詐得27萬388元。桃園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罪,將林男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
判決書指出,林男2018年12月7日時,林男匿名透過通訊軟體認識女網友後,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女網友信以為真,很快就墜入情網,結果眼看時機成熟,林男又自己假扮父母加女網友好友,表示支持戀情,希望兩人能趕快結婚生子。
▲男1人分飾3角,從女網友身上詐得27萬。(示意圖/pixabay)
結果隔年1月,女網友就不斷收到借錢請求。林男先是以男友身分傳訊女網友稱「工作不便外出,要求代墊設計費」、「替公司科長代訂機票,要求代墊機票費」、「代墊房客電費」;之後林男又轉換成父母的身分,個別向傳訊給女網友,其中包括「太陽能板急需付錢」、「代墊毀約金」,甚至還有「林男爸爸在加護病房急救」、「需要醫藥費」等。
女網友前後匯款10次,總金額超過27萬,而當2019年11月,女網友要求林男返還借款時,林男不僅拒絕還搞失蹤,匯款的帳戶均是人頭帳戶,此時女網友才知自己上當受騙,氣得報警。
林男到案後,對案情坦承不諱,女網友也提出匯款紀錄等證明,經桃園地院勘驗後,認為事證明確,將林男依詐欺取財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