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蔣季容報導
一名女子與男友在一起快3年,由於男友有買房,因此她搬去和男友一起住,每個月給男友3000元當作房租。不過女子的父母得知後認為男方很小氣,明明是男方買的房子卻還要跟女友收錢。然而,網友看了幾乎一面倒,認為女子的作法是對的。
▲情侶同居後,房租要如何分攤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在Dcard指出,她與男友平時生活算AA制,不過自己收入較高,伙食費或出去玩都是她付比較多。在一起的第一年就退掉租屋處,搬去和男友一起住,當時男友的房子是媽媽留給他的,原PO住在那裡沒有付任何費用。第二年男友將房子賣掉,買了新房,原PO也跟著一起住進去。
不過男友爸認為原PO應該要分擔一點費用,討論之後原PO每個月需付3000元給男友,就這樣過了一年多。近日她和父母聊到,父母認為男方很小氣,明明是男方買房,為何還要跟女方收錢。因此原PO詢問網友們,「我自己是覺得我付這個還好,畢竟我在外面租房也要付錢,想問大家看法?」
▲原PO一個月付3000元給男友。(圖/翻攝自Dcard)
貼文一出引發熱議,網友紛紛回應「我也覺得要付耶,畢竟住在別人屋簷下,有付錢比較有底氣」、「3000元是心意,真的不會缺你這3000元啦,不過就是一個不欠他們家的舉動罷了,台灣父母是不是真的都是這樣覺得能省就省的心態啊」、「只是男友,分清楚一點會比較好」、「是我會付,因為使用者付費」、「我覺得該付,一個月才3000元的房租上哪找啊,有夠便宜」、「住別人家還不付錢,真正小氣的是哪個?為什麼還有人理所當然覺得不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