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偵查隊警員蔡至恩,今年4月間偵辦一起性騷擾案件時,竟涉嫌與其胞兄蔡至儒穿著刑警背心前往許姓加害人住處,以「不要把事情鬧大」等話術,向許男勒索60萬元「處理費」,迫使許男前往ATM提領10萬元得逞,淡水警方得知此事後,自清自檢將蔡員與其胞兄一併移送法辦,後續2人也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淡水警方也表示後續也已召開考績會,並報請市警局對蔡員予以停職處分。
▲蔡員與其胞兄涉嫌向性騷擾加害人勒索。(圖/翻攝自臉書)
據了解,現年26歲的蔡至恩為警專35期畢業,2018年畢業後,就分發到淡水警分局偵查隊服務至今,過去工作表現還算正常,並無重大疏失,沒想到,今年4月底時,接辦受理一件健身房性騷擾案件時,卻以傷害罪嫌開案製作筆錄,並未將性騷擾案入案,隨後再以不實的「傷害案」向健身房調取涉嫌性騷擾的許姓加害人個資。
蔡員於今年5月初,穿著刑警背心,與其非警職的胞兄蔡至儒一同前往許男家中,出言恫嚇「法律程序曠日廢時」、「有辦法協助與被害人談和解」、「不要把事情鬧大」等話術,向許男勒索60萬元處理費,許男擔心之餘,立刻跑到超商ATM,提領10萬元現金交付2人,並允諾會陸續支付剩餘的50萬元款項。
▲蔡員(右)與其胞兄涉嫌向性騷擾加害人勒索。(圖/翻攝自臉書)
淡水警分局今年5月間接獲情資後,蔡員涉嫌利用偵辦案件時,藉職務之便,以不實公文調閱許男個資並加以索賄後,隨即由督察組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蒐證,並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由於受疫情影響,檢察官指示淡水分局持續蒐證,直到昨天(27日)才持士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拘票對蔡員辦公室、住處進行搜索,並逮捕蔡員與其胞兄。
2人訊後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遭檢察官聲押,士林地院法官認定,2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串證之虞,當庭裁定收押禁見。
淡水分局指出,為秉持公務員清廉形象,主動、積極發動偵查作為,對違法警員主動自清、自查以維警紀,並以「不掩飾、不庇縱、 不護短」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維護警察整體優良聲譽與形象,後續也已召開考績會,並報請市警局對蔡員予以停職處分。
▲淡水分局自清自檢,將蔡員與其胞兄移送。(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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