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潘姓女子希望懷孕生子,和丈夫商量欲打排卵針但被拒絕。氣得潘女在丈夫的車上裝GPS,還對丈夫恐嚇「給你變成一個火」等語,被告進法院。一審法官判潘女要賠丈夫10萬元精神撫慰金,潘女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確定。
▲潘女求子心切想打排卵針,丈夫拒絕,讓她相當崩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潘女與丈夫結婚約4年時間,潘女求子心切,欲打排卵針提高懷孕機會,但丈夫拒絕,沒想到2017年12月間起,潘女先是懷疑丈夫在外「有問題」,在丈夫的車上安裝GPS,還恐嚇「丟火在你身上」、「給你變成一個火」等語。
潘女的丈夫另控訴,2018年1月間,曾被潘女拿香水砸汽車擋風玻璃,並收到潘女用Line傳的訊息「買你一條臭命」等語,實在不堪長期恐嚇,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汽車修復費2萬5000餘元。
潘女一開始表示,因為丈夫突然剎車,才會讓她不小心打破擋風玻璃。但之後改口,坦承有裝GPS,因為實在太想有小孩,但丈夫不同意她打排卵針,才會一時衝動。
一審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潘女得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潘女上訴二審。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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