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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VS房價!網曝4年凶宅經驗:貓跟空氣玩、姊姊出車禍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鬼月將至!對於凶宅定義民眾時常「霧煞煞」,《三立新聞網》彙整近年讀者投訴、投書等精彩故事,讓大家對於台灣民情風俗更加了解。一名網友曾在PTT HOME-SALE版上發問「住凶宅、買凶宅會怎樣嗎?」結果引出另一名網友分享住凶宅親身經歷指出「貓跟空氣玩、姐姐出車禍。」

▲網友分享租凶宅經驗,4年期間,貓跟空氣玩、姐姐出車禍。(示意圖/pixabay)

該名網友回應「大學一群體育系朋友包整棟凶宅租四年,租金真的超便宜,也沒太多怪事啦!只是有養一隻拉拉,晚上某時段就會汪汪叫一下,沒什麼大問題。」另名網友則指出「我姊租過,我去住一個月沒事,小貓會整天玩很瘋,就像有人陪。我姊常車禍,連停紅綠燈都有人違規撞飛送急診。另外,朋友有看到說不敢進門,大致如此。」

▲江柏樂建議,最重要的是多行善事、心存善念,不需要每天疑心生暗鬼。(資料照/記者陳韋帆攝影)

對此,風水師江柏樂指出「住凶宅內不見得一定有事情,倘若運勢高,或者鬼魂不討厭你,基本上相安無事,如果鬼魂討厭你,住在裡面確實就有可能噩運連連,不過還有種狀況,鬼魂不捉弄你,卻因為自身運勢低,也會不斷發生意外。」

針對網友分享的親身經歷,江柏樂解釋「貓、狗都會看到鬼魂,狗看到就會『吹狗螺』,貓則會對著空氣貌似要攻擊,也有可能是害怕躲起來的反應,但不怕的就會出現『跟空氣玩的樣子』。而通常女鬼不會欺負男生,按照網友所說,姊姊被欺負,自己卻沒事的狀態,推測有可能是女鬼。」

江柏樂說,其實鬼魂不見得會害人,如果相安無事,也可以拜拜,祈求祂保佑自己工作順遂、賺錢,但最重要的還是多行善事、心存善念,就不需要每天疑心生暗鬼。

▲陳傑鳴指出,【租賃新制2.0版】已明文規定房東必須告知房客是否為凶宅。(示意圖/Pixabay)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根據台灣習俗,房屋內只要有人自殺或是非自然死亡,讓房子變成凶宅後,往往會讓人心生畏懼,一般人都會避之唯恐不及,假如有其它選擇,沒人會想住凶宅裡;此外,過去雖然沒有限制,但109年9月1日實施的【租賃新制2.0版】已明文規定「房東必須告知房客房屋是否為凶宅。」

法律責任部分,陳傑鳴指出,依據《民法》第八十八條,租客如果租屋後才發現是凶宅,可以選擇撤銷契約,而且如果房東故意隱瞞凶宅的資訊,房客可以向房東請求返還之前付過的租金與押金,再搬離凶宅。簡單說,對房東而言,不告知似乎沒特別刑責,但最終還是有返還租金及空租風險,隱瞞對於房東而言並無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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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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