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租屋補貼舊戶快速通關!110年度「租屋補貼」第1次申請今(2)日開跑、8月31日截止收件,受理申請項目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內政部營建署指出,第1次計畫戶數共有10.6萬戶,每戶每月補貼金額將為2,000元~8,000元不等,一年最多補貼9萬6,000元,此次不開放臨櫃,僅接受郵寄、線上申請,若去年度已申請通過者,只要同意主管機關帶入前次申請資料者,免另提出申請,還有抽獎機會。
▲110年度租屋住宅補貼調整為每月最高8,000元,舊戶可免再次填寫資料。(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免再次填寫 舊戶可直接帶入前次資料
營建署表示,租金補貼通過後補貼時間最長1年,每年都可提出申請,考慮以往已申請之舊戶案件多、近日疫情仍嚴峻,今年特別開放舊戶帶入前次資料機制。近日各地方政府已陸續通知109年度已提出租金補貼申請且仍符合補貼資格之申請人,確認是否同意主管機關帶入前次申請資料,若開辦前舊戶尚未接獲地方政府通知,請主動聯繫租賃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
營建署提醒,110年度租金補貼金額若涉及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其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有異動者或雖無異動但證明文件已失效,帶入前次申請資料後,務必依限補附相關證明文件,以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同意帶入前次資料的舊戶也同線上申請戶有參加抽獎的機會,獎項內容包含Gogoro機車、iPhone、空氣清淨機、超商禮券等好禮。
防疫新生活 「線上申請」是首選
營建署表示,今年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請多加利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進行線上申請,申請過程中有「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問卷」,也請記得填寫。如有線上申請問題,可利用電話洽詢,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如不便使用線上申請系統的民眾,也可利用郵寄申請,申請書可先行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專區」下載,或到鄰近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就近索取紙本的申請書及問與答,但填寫完畢仍請郵寄辦理。
申請資格與相關規定可至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有專人接聽,服務時間為6月2日至10月1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