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琮翔、顧元松/新北報導
新北永和一名廖姓婦人6月中因為心情不好,深夜跑到警局外向警用機車潑灑松香水,拿出打火機點燃,造成警用機車毀損,第一時間警方火速將人逮捕,依照公共危險罪送辦,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檢察官認為婦人只對機車縱火,並非針對派出所,因此僅依「毀損公物」將她起訴。
▲婦人燒警用機車,機車腳踏板、車殼被燒毀。
深夜巷子內只見一名婦人鬼鬼祟祟,趁著四下無人,朝向一旁機車潑灑松香水,但沒想到下一秒她又拿出打火機,試圖燒毀整輛機車。
代誌大條,這婦人實在有夠大膽,燒的竟然是警用機車,不只腳踏板、車殼被燒毀,連一旁電動機車也被波及,不過幸好在第一時間,附近鄰居見狀立刻通報一旁派出所,員警及時滅火,才沒讓火勢繼續蔓延。
▲婦人對警車縱火,不到一天就被警察逮捕。
事發地點就在新北永和「得和派出所」,警用機車一字排開,全停在巷弄內,這一名婦人明知道一旁就是警局,卻大膽犯案,警方調閱監視器,不到一天就將人逮捕。
街頭縱火,毀損警用機車,大膽行徑如同挑戰公權力。37歲的廖姓女子坦承這把火是她放的,但因為她心情不好,才會燒警車紓壓,這超瞎理由不止讓員警很傻眼,訊後也被依照公共危險罪偵辦。
記者洪琮翔:「新北地檢認為這一名廖姓女子只有針對警用機車,並沒有燒派出所的意圖,因此現在只有依照毀損公物罪將她起訴。」
要不是這回員警反應快,後果實在不堪設想,只是心情差婦人就縱火,再多的理由,還是必須面對該付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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